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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延攬

Distinguished Talent Chair Professorship

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傑出人才講座獎勵要點

  1. 國立成功大學(下稱本校)為推動校務發展,培植優秀人才,策勵頂尖研究及學術與產業技術發展,提升本校學術及產學合作量能與國際影響力,特設立「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傑出人才講座」(下稱本講座),並訂定本要點。

  2. 本講座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,且於獲選後,經聘任為本校專任教師,始得領取本獎勵:

    • (一)具備卓越之學術研究成果。
    • (二)具備產學合作量能與貢獻。
    • (三)具備國際聲譽及影響力。
  3. 獎勵金額:每人每年獎勵金以新臺幣貳佰萬元為上限,按月支給。獲獎人數、金額及獎勵期限,視實際經費狀況調整之。

  4. 本校設「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傑出人才講座審查委員會」(下稱審查委員會),辦理本講座遴選事宜。審查委員會置委員五至七人,召集人為校長或由校長指派副校長一人擔任,其餘委員由召集人推薦校內外教授或專家學者,陳請校長敦聘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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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整法規另包含經費來源及實施程序。